授予程序

European Grant Procedure Flowchart_CN

当欧洲专利局(EPO)同意可以授予某项专利申请时,必须采取许多步骤才能使该欧洲专利生效。本页旨在解释这些步骤,并大致说明可能需要的时间和费用。本页内容的可下载pdf文件中提供了一份流程图,简要概括了英文专利申请程序。

专利权授予程序包括两个基本要求:

a)EPO必须授予专利权,并且
b)专利必须在申请人现在要求的任何指定国家“生效”。

下文给出了这些相关步骤的更详细说明。

根据欧洲专利公约实施细则第71(3)条的通知

这是一封由欧洲专利局发出的通知书,表明准予对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随函还附上欧洲专利局提出的一份准备授予专利权的文本,通常还包括审查员提出的修改内容。通知书还设定了以下事项的截止期限:

  • 批准文本内容,提交将权利要求翻译成法文和德文的译文,并缴纳官方授予费和印刷费;或
  • 请求修改/更正文本内容。如果欧洲专利局允许进行所请求的修改/更正,则将根据欧洲专利公约实施细则第71(3)条签发新的通知书。如果欧洲专利局不允许进行所请求的修改/更正,欧洲专利局将继续审查程序。

这一截止期限不可延长。由于需要准备权利要求的译文,因此对于我们来说,在截止期限之前足够多的时间内收到指示非常重要。

当我们报告根据欧洲专利公约实施细则第71(3)条的通知书时,我们还将为您提供在每个指定国家进行相关程序的可能成本详细估算。在此阶段,您可以选择希望指定的国家,但可以在授予专利权之前做出最终决定。为减少费用或不想在一些国家申请这项专利,您可以选择不在某些国家进行相关程序。

授予专利权决定书

在针对批准文本内容的欧洲专利公约实施细则第71(3)条通知书提交答复之后,欧洲专利局将签发另一份通知书,即“授予专利权决定书”。这封通知书将通知我们,欧洲专利局现在将颁发“授予专利权证书”,并在《欧洲公报》上公布授予专利权的详细信息。授予专利权决定书将通知我们在《欧洲公报》上公布的具体日期:这是授予专利权的生效日期。

颁发授予专利权证书和异议期

颁发授予专利权证书后,将向您发送该证书。从授予专利权之日起还有9个月的异议期,第三方可在此期间对您的专利提出异议。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我们将立即通知您。

在选定的指定国家的专利生效

自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三个月内,必须在选定的指定国家采取所有必要措施,以使您的专利生效。

翻译

几乎所有欧洲专利同盟(EPC)成员国均要求将向本国专利局提交的整篇专利说明书翻译成其本国语言之一。需要翻译整篇(英文)专利说明书的国家有:

奥地利 葡萄牙
保加利亚 罗马尼亚
塞浦路斯 圣马力诺
捷克共和国 塞尔维亚
爱沙尼亚 斯洛伐克
希腊 西班牙
意大利 土耳其
波兰  

请注意,在塞浦路斯,也可以提交希腊语翻译。

不需要翻译英文专利说明书的国家有:

阿尔巴尼亚* 立陶宛*
比利时 卢森堡
克罗地亚* 马耳他
丹麦* 摩纳哥
芬兰* 荷兰*
法国 北马其顿*
德国 挪威*
匈牙利* 斯洛文尼亚*
冰岛* 瑞典*
爱尔兰  瑞士
拉脱维亚* 英国

*这些国家仅要求将权利要求翻译成其本国语言。

请注意:请查看我们在《伦敦协定》中的资源表,以获取有关翻译要求的详细信息。

所有权

许多国家还要求提供一份申请人签字的授权书。

要求提供授权书的国家有:

阿尔巴尼亚 立陶宛
奥地利 马耳他
保加利亚 摩纳哥
克罗地亚 北马其顿
塞浦路斯 挪威
捷克共和国 波兰
爱沙尼亚 罗马尼亚
希腊* 圣马力诺
匈牙利 塞尔维亚
爱尔兰 斯洛伐克
意大利 斯洛文尼亚

*对于专利所有人在希腊首次对某一欧洲专利进行生效程序时,希腊要求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书。

不要求提供授权书的国家有:

比利时 荷兰
丹麦 葡萄牙
芬兰 西班牙
法国 瑞典
德国 瑞士*
冰岛 土耳其
拉脱维亚 英国
卢森堡  

*我们的瑞士标准代理人不要求提供授权书;但如果使用不同的代理人,则可能需要提供授权书。

公布

欧洲专利在其获授予时公布。

各国还将以其本国语言公布专利说明书的译文。

续展

完成生效程序后,该专利将在您选择的每个国家生效。然后必须每年续展一次,如果您愿意的话,我们当然可以为您处理续展手续。我们直接向许多专利局支付续展费,以最大程度地降低成本。

延伸国和生效国

一个欧洲专利申请可能会在某些东欧国家产生专利,这些东欧国家不属于欧洲专利同盟成员国,但称为“延伸”国。欧洲专利也有可能在某些非欧洲国家(所谓的“生效”国)产生效力。授予专利权后,至少必须在本国提交权利要求的译文。

费用/估算

授予专利权程序的费用可能相差很大,也可能十分高昂。

费用不仅用于翻译,而且还因为某些国家要求支付生效专利的官方费用,而其他国家还要求支付以其本国语言公布专利说明书的费用。根据专利说明书中的单词数量和页数以及需要翻译成多少种不同的语言,翻译费用也相差很大。

在某些国家,仅产生律师费,因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也无需翻译。

我们将在根据欧洲专利公约实施细则第71(3)条通知的报告中,向您发送可能费用的估算。

为了得出估算,我们根据外国律师之前的收费标准以及批准文本中的单词数量和页数,计算出各个国家可能发生的翻译费用、申请费用、官方费用和公布费用。

我们使用许多不同的译员,而这些译员是根据他们的专业知识选择的,他们可以准确地翻译专利说明书中的高难度技术性语言。由于这种翻译工作的相对难度,客户有时会发现普通的商业译员可能会报出更便宜的翻译费率。但是,我们不建议您使用不熟悉专利的译员,因为翻译不准确会严重影响专利保护。在一些国家,翻译内容必须由当地的专利律师予以认证。

流程图

我们也提供了一份流程图,说明了典型的欧洲专利申请估算时间表。

European Grant Procedure Flowchart_CN

This information is simplified and must not be taken as a definitive statement of the law or practice.  Please refer to our English-language website for more information.